在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中,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往往为确认违法判决,比如可以请求确认征收决定违法,确认强拆违法等。而行政工作行为被确认违法后效力问题是否仍然发展存在一些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相关规定。下面由长宁律师详细为大家讲解。
从一般社会民众的朴素认知上来看,违法的行政人员行为研究自然教育应当学习失去法律效力,不然提起行政诉讼就没有什么意义,法院的司法审查就将毫无影响作用。而实际上,行政组织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相分离的。从我国政府行政诉讼判决形式上看,行政道德行为具有违法的程度以及不同,决定了行政行为的效力是否需要能够不断得到有效保留。
行政违法行为有三个程度:一是行政行为严重明显违法,二是行政行为普遍违法,二是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 无效判决的确认对应于重大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撤销判决或者变更判决对应于一般违法的行政行为;非法判决的确认可以将行政行为的效力分为两种情况:
一、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违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确认违法,但不得撤销: (1)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将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2)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实际上不影响原告权利。"
1.程序进行轻微刑事违法的
行政管理行为进行程序轻微违法,但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造成企业实际发展影响,或者直接影响轻微的,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问题如果判决撤销,行政机关有时还必须重作,这样不仅不利于节约资源成本,有时对原告实际上也造成了更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判决确认行政人员行为违法,同时设计要求政府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补救措施,或者通过给予不同国家经济赔偿。此时,作为撤销判决的补充判决,程序轻微违法的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应当能够得到保留。
2.撤销会对公众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
被诉行政行为存在《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况,但撤销该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这一理由是人民法院作出确认违法判决最常用的。确认违法判决并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行政行为在违法判决前的效力会得到保留。而对于判决后行政行为的效力,从现行法律规定上来看,由于违法行政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的后果将导致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因此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会被自始至终保留。
二、确认企业违法但不需要进行撤销
《行政诉讼法》第74条第2款规定了“行政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对于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工作行为以及违法,但不影响具有可撤销相关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人员行为,原告仍要求我们确认原行政法律行为发生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自己或者学习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过程中没有研究意义的。”三种确认违法判决。这三种情形发展具有中国一定提高自身的特殊性。
上述认定违法的判决,是指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不得因特殊原因撤销,仅认定违法;此外,确认违法判决是应当撤销或者执行的行政行为,但撤销和执行没有意义。 行政违法行为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如行政事实行为,违法行为的后果已经在当事人中发生,撤销没有意义。或者可以撤销的内容实际上已经撤销,如原告提起诉讼后,被告改变被起诉的行政行为,对原告的不利影响实际上已经消除;或者即使原告没有实现权利实现的可能性,如原告报了警,公安局没有出门,检方已经结束了非法侵权,已经拖延了警察或没有出门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因此,在这三类案件中,应作出确认违规行为的决定。
在行政行为已经变更、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下,相当于行政行为已经被撤销,行政行为应当溯及力丧失。而当行政行为本身没有可撤销内容时,多适用于事实行为,没有法律效力,只有事实效力。因此,其法律效力处于无价值或无必要的状态,其法律效力不复存在。实践中,法官往往以没有可撤销内容为由认定行政行为违法,确认其违法性可以作为后续救济性判决的依据,从而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综上,确认企业违法判决结果可以区分为确认违法但不撤销判决和确认违法但不可能需要通过撤销判决。在确认违法但不适合撤销判决下,行政管理行为会得到有效保留;在确认违法但不需要撤销判决下,行政工作行为的效力已不存在。在司法改革实践中,有法官会将这两类判决搞混,在确认违法但不需要撤销判决下,仍然保留传统行政人员行为的效力;或者在判决说理中,将本来我们应当建立属于他们为了实现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发展公共安全利益关系确认违法判决认定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判决,判决说理教育制度体系混乱;甚或有一些网络司法机关一般认为学生只要被判决确认违法建设没有被撤销的行政组织行为就应当如何继续保留其效力,不加区别地对确认违法判决数据进行具体认定。这都是对确认违法判决形式的一种方法错误技术应用。理清确认违法判决形式的适用,对诉讼请求和法庭辩论具有非常好的作用。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长宁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