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长宁区律师的这篇文章,终于搞清楚代位承继与转承继的区别了

日期:2022-10-28 阅读: 关键词:长宁区律师,代位承继

  在遗产继承上面,我们可以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指定继承,也可以发生代为继承和转继承,今天长宁区律师整理了关于代为继承的相关知识,可以一起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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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适用条件

  合用代位承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承继成立的重要前提和唯一缘故缘由,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余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头、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长辈嫡系血亲。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定。《继承法》 第十一条划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长辈嫡系血亲代位承继。”继承法法律说明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承继,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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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损失继承权,则连带惹起代位继承权的歼灭。继承法法律说明第28条指出:“继承人损失继承权的,其长辈嫡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第五,代位承继只适用于法定承继,在遗言承继和遗赠中不合用。亦即唯独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能力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言继承权,则该遗言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几何,原则上只能承继被代位继承人有权承继的份额。

  代位承继与转承继的区别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第一,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第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第三,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第四,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例如,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此时该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应得到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就发生转继承。不仅在遗嘱继承中会发生转继承,并且在遗赠中也会发生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在法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未实际接受遗赠财产时死亡,该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受遗赠人应受领的遗赠财产。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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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代位继承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但如果您的请看比较复杂,建议咨询长宁区律师,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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