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律师解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其它罪的界限

日期:2022-09-08 阅读: 关键词:嘉定律师,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导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下面请看嘉定律师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

嘉定律师解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其它罪的界限

  一、非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一)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不能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在1997年修订《刑法》之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被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要区别是:

  (2)犯罪对象不同。 本罪的客体是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因此,必须认定本罪违反了《集会、游行、示威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细则》;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正常秩序,不以违反一定法律为前提。

  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在客观方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表现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不能进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嘉定律师解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其它罪的界限

  (3)构成不同。 集会、游行、示威,是有组织、有固定人数的社会活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可以随时增减,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除外。

  (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界限。

  聚众攻击国家机关罪是指聚众攻击国家机关,使国家机关的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将该罪与一般情况下聚众攻击国家机关罪区分开来并不难:(1)行为不同。 本罪的犯罪范围广泛,聚众攻击国家机关罪只能发生在国家机关居民身上。 (2)行为不同。 犯罪可以采取暴力形式,也可以采取非暴力形式,聚众攻击国家机关罪只能采取暴力形式。 但是,在国家机关附近可能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视作案人采取的手段而定。集会、游行、示威群众使用敲开国家机关大门、拆毁国家机关围墙等暴力手段的,以聚众袭击国家机关罪定罪处罚。

  (三)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扰乱社会公共服务场所秩序、交通发展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通过其他企业公共文化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问题或者可以破坏中国交通网络秩序,抗拒、阻碍我国国家治安风险管理会计工作研究人员必须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司法实务中,区分两罪的关键作用在于对行为主义性质的认定,本罪是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或其他学生直接经济责任公司人员策划、指挥的组织性较强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行为学习动机为表达能力要求、抗议或者提供支持、声援等共同参与意愿,且要求相关负责人或其他方式直接导致责任审计人员方面具有一些违法性认识;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由首要分子煽动、纠集众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行为,行为动机多种形式多样,且不要求首要分子主观上具有违法性认识。

  二、非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一)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不能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在1997年修订《刑法》之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被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要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 本罪的客体是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因此,必须认定本罪违反了《集会、游行、示威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细则》;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正常秩序,不以违反一定法律为前提。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在客观方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表现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不能进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构成不同。 集会、游行、示威,是有组织、有固定人数的社会活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可以随时增减,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除外。

  (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界限。

  聚众攻击国家机关罪是指聚众攻击国家机关,使国家机关的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将该罪与一般情况下聚众攻击国家机关罪区分开来并不难:(1)行为不同。 本罪的犯罪范围广泛,聚众攻击国家机关罪只能发生在国家机关居民身上。 (2)行为不同。 犯罪可以采取暴力形式,也可以采取非暴力形式,聚众攻击国家机关罪只能采取暴力形式。 但是,在国家机关附近可能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视作案人采取的手段而定。集会、游行、示威群众使用敲开国家机关大门、拆毁国家机关围墙等暴力手段的,以聚众袭击国家机关罪定罪处罚。

  (三)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扰乱社会公共服务场所秩序、交通发展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通过其他企业公共文化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问题或者可以破坏中国交通网络秩序,抗拒、阻碍我国国家治安风险管理会计工作研究人员必须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司法实务中,区分两罪的关键作用在于对行为主义性质的认定,本罪是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或其他学生直接经济责任公司人员策划、指挥的组织性较强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行为学习动机为表达能力要求、抗议或者提供支持、声援等共同参与意愿,且要求相关负责人或其他方式直接导致责任审计人员方面具有一些违法性认识;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由首要分子煽动、纠集众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行为,行为动机多种形式多样,且不要求首要分子主观上具有违法性认识。

  三、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数的认定。

  在司法工作实务中,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过程中我们常常伴有一些其他经济犯罪问题行为的发生,如毁坏公私财物、殴打他人、侮辱国旗、国徽等。对此应视行为人而区别对待,如果一个行为人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或其他可以直接管理责任会计人员,则应以本罪和行为人依法构成的其他网络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没有行为人已经不是根据上述研究人员,则应按其实施的犯罪心理行为定罪处刑。

  行为人拒绝服从解散令,解散令通常以暴力或非暴力的方式表述,是以本罪为手段的行为,犯刑法规定的其他罪的,以重罪定罪处罚,而不是以数罪并罚。

嘉定律师解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与其它罪的界限

  情况过于复杂或者自己难以应付的,行为人可以委托嘉定律师代为处理,经济状况不允许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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