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法律咨询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拆迁户前来咨询。大家因为对相关法律不甚了解,就有可能被蒙骗。那么,同意搬迁是什么意思?和拆迁协议有什么区别?今天上海拆迁律师带你了解更多关于拆迁和拆迁协议的约定。
01、什么是协议拆迁
根据《国有企业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与补偿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对于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教育工作。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拆迁协议通常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征收当事人是有关部门以外的一般民事主体,通常是发展商主动站出来,与业主商量房屋拆迁事宜,通过协议的方式实现房屋拆迁,而不是通过法定的行政征收程序。协议拆迁是行政部门在现行法律之外选择的一种拆迁形式。它不是强制性的,是民事协议而不是行政协议。拆迁协议通常更适用于商业开发项目。
我国现行法律对土地征用工程建设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但基于种种因素,在实践中出现了由基层政府主导的协议拆迁现象,这种方法虽然避免了征地法律程序的束缚,但可以达到土地有效利用的效果,但也存在协商不规范、补偿安置标准执行不统一、协议有效性缺乏保障、协议无法达成时缺乏执行依据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往往会出现侵犯家庭合法权益的情况。
02、协议进行拆迁与拆迁管理协议的区别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协议和拆迁协议不是一回事!
拆迁协议是征用方与拆迁户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一般来说,与拆迁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征收方需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应当注意的是,无论是依法征收还是批准双方自愿协议的拆迁,都要求征收方签订拆迁协议,同住户一起拆迁。
协议拆迁是双方就拆迁问题达成目标一致后进行控制拆迁。协议拆迁,对于征收方企业来说,因没有我们太多繁杂程序,为征收方节约了时间和成本;但对于这些拆迁户来说,少了由于各种复杂繁琐操作程序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关系不仅影响可能落不到实处反而会遭到征收方侵犯,最终导致得不偿失。
03、协议拆迁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违反拆迁协议的案例很多,在拒绝交出房屋的情况下,业主知道没有法律规范授权其进行强制拆迁。 但仍有征收方组织有关部门、委托其他主体实施强制拆迁,并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因各种原因推诿拆迁责任的情况。 严重侵犯拆迁户利益。
协议进行拆迁最大的优势发展就是“协议”,在拆迁户对协议研究内容方面存在问题异议的情形之下,是可以通过拒绝服务协议拆迁的。不要被开发商的话吓到而选择使用这种不合法的拆迁办式,要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海拆迁律师提醒您,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小心,看是否为您想签署的协议,是否为同意拆迁协议的相关文件。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上海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