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死赔偿后是否还要坐牢 上海交通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1-05-14 阅读: 关键词:事故致死,事故赔偿律师,上海交通律师事务所

  对交通事故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得较为明确,在出现死亡后果时,如下情形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

  以上情形,对肇事罪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有特别恶劣情节的,也即:

  1. 死亡2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6人以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

  以上两种情形,将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还有一种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若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保险合同中超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不予赔偿的约定,为保险法中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解释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若保险公司未尽到解释提示和说明义务,则需承担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医疗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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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因为伤者受伤之初急需要抢救或者治疗,但往往车主、驾驶员或者保险公司会怠于垫付医疗费用,中间往往就需要律师从中沟通、斡旋,办理手续,具体如何操作可以与律师直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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