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想要离婚,什么都可以成为离婚理由
1、“我是一名律师助理,曾处理过一对夫妻因为一只猫而离婚的案件。
他们家养的猫是白色的,妻子要叫它‘雪球’,而且只想让它吃湿食或者鸡胸肉,
但丈夫却要叫它‘百合’,还认为它应该只吃干粮。
后来这对夫妇为了争夺猫的监护权吵了整整一年,却对他们家那三个分别才15个月、4岁和6岁的孩子毫无想法...”
2、“我处理过很多起离婚官司,其中让我感觉最奇葩的一份诉状就是——
妻子总是在马桶上留下大便的污迹...”
3、“我认识一个男的,他在结婚那天就离婚了。
因为当时作为新郎的他正和妹妹在婚宴上跳舞,新娘看见后想要打断,
结果他妹妹竟然想打她的脸,却没想到打偏了,最终往新娘的姐姐脸上打去了!
这下婚礼现场是全都乱了套,后来新娘要求他在她和妹妹之间做出选择,最终他选择了自己的妹妹...”
4、“我一位律师同事处理过这么一起离婚官司,那对夫妇觉得钱并不是问题,
但孩子的抚养权却是很大的问题,因为他们双方都不想要孩子...”
5、“我要说的这个不是离婚的原因,但也是在一起离婚官司中发生的奇葩事儿——
当时夫妻双方都不愿服从法庭的命令,还在争夺一把手枪和丈夫祖母留下来的碗,
一开始我还以为那些碗是什么传家宝或者较为昂贵的瓷器,结果后来才知道那只是在特百惠(一个美国家居品牌)里买的几个碗...”
6、“我有个朋友的姐姐是位非常严格的素食主义者。
有天晚上她的丈夫给她吃了鱼和肉,当时她以为那些只是素食做成的肉类替代品,
结果后来当她发现那是真正的肉时,她就选择和丈夫离婚了...”
7、“我有个高中同学,他在结婚两个月后就和妻子离婚了。
原因是他妻子喜欢开一盏夜灯睡觉,而他只能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才睡得着。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矛盾,就是因为他们在婚前从来没有同居过!
婚后他非常讨厌妻子的夜灯,于是经常在沙发上过夜,要么就是抢占卧室,然后把妻子锁在卧室外过夜...”
8、“我父亲是一名离婚律师,他曾经有个客户想和丈夫离婚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因为他没有足够多的胸毛,二是他开车不够快!
不过那都是70年代的事儿了,当时人们很看重胸毛这玩意儿...”
9、“在结婚两天后——
‘我不再喜欢她了,我想要离婚...’”
10、“我有位朋友和她丈夫离婚了,原因是她看了丈夫手机里的短信,
结果发现丈夫正在和他朋友说她家狗狗的坏话...”
其实有很多的奇葩原因,上海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就不在这里一一列举了。虽说细节见人品,这其中有些离婚原因属实不能也不该继续忍受,但有些却着实令人唏嘘,说到底,还是千万别把婚姻当儿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