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公司以员工在工作之余和同部门女同事卿卿我我影响公司形象为由,在未经协商情况下将该员工调离至其不太擅长的业务部门(劳动合同有约定,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岗位调动),导致其每月考核绩效分较低,进而导致绩效工资很低,每个月工资减少2000多元。
律师分析:
嘉定安亭律师接受了该员工的委托后,发现公司存在非法克扣工资、未依法支付加班费、未安排休年假且未支付年休假工资、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后,便为委托人拟写了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向用人单位送达。
随后委托人在我的指导下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然而自接受委托后,由于委托人学历知识背景的局限,无论我如何向他解说案件、讲解法律,他都是疑虑重重,频频向我询问这个官司能不能打赢。因律师不能向当事人承诺办案结果,我只能安慰他,告诉他相信我,不要有任何疑虑。
仲裁结果:
仲裁期间,用人单位表示可以3.5万元作调解,委托人见此数额与其主张的数额相差较大,要求支付5万元,双方未能谈妥。经过庭审后,用人单位表示愿意继续调解,经双方协商,最终以4.3万多元和解。
委托人如果没有及时委托律师,或许还会继续憋屈在原单位工作,委托了嘉定安亭律师后,有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劳动者、用人单位遇到劳动争议,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可以找嘉定安亭律师,嘉定安亭律师愿意真诚效劳。上海嘉定劳动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