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律师:关于遗嘱继承你不得不知道的法规法规

日期:2022-11-02 阅读: 关键词:杨浦律师,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下面是杨浦律师整理的关于遗嘱继承的法律法规,欢迎阅读。

杨浦律师:关于遗嘱继承你不得不知道的法规法规

  1.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进行合法,又有学生充分利用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存在意思就是表示的,可以通过认定遗嘱是否有效。

  2. 受遗赠人共同经营的继承人、债权人、债务人和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得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3.遗嘱人未保留企业缺乏社会劳动管理能力又没有生活资料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进行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一个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基本原则以及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一个属于我们国家、集体或他人进行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合同无效。

  5. 遗嘱人在遗嘱存续期间违反遗嘱的行为,致使遗嘱在继承开始前处分的财产灭失、部分灭失、转让或者部分转让的,视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6.公民死后处分个人财产的遗嘱,如果确实是死者的真实意思,并由其本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且无相反证据,可以视为其本人的遗嘱。

  7.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他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也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行为能力,但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8.遗嘱人以不同发展形势立有数份调查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中国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我们所立公证遗嘱能力为准;没有进行公证遗嘱的,以最后自己所立的遗嘱为准。

  9.遗嘱继承或者附随义务的遗产,履行义务而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收有义务遗产部分的权利。 提出指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负责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10.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

杨浦律师:关于遗嘱继承你不得不知道的法规法规

  11.应当为胎儿进行保留的遗产市场份额已经没有可以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死亡的,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12.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13.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口头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视为有效。

  14.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表达方式进行表示没有放弃自己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发展的人签名。

  15.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向应在继承开始后和遗产分割前表达。 当财产分割时,它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16.人民法院在处分遗产前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根据继承人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对遗产的否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表示悔改的,不承认遗产。

  17.放弃自己继承的效力,追溯到中国继承发展开始的时间。

  18.如果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而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遗产的权利就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19.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接受遗赠的权利传给其继承人。

  20.由国家或集体组织提供生活费的烈士家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城镇居民的遗产,仍应允许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21.集体经济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进行处理;没有形成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我们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主义继承问题处理,但集体企业组织学生有权管理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22. 扶助人、集体组织与公民签订遗产扶助协议,扶助人、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终止的,不享有受遗赠权。 受扶养人支付的抚养费一般不予报销;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终止的,应当报销受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支付的抚养费。

  23.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时,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我们可以分给遗产的人通过提出建设取得文化遗产的要求,人民对于法院应视情况选择适当分给遗产。

  24.人民法院分割房屋所需财产、生产资料和产业的具体用途时,应当根据继承人的实际需要,为继承人的利益,为继承人的使用,处理产业。

  25.人民对于法院对故意或者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进行酌情选择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26.继承人、受遗赠人在继承程序开始后,拒绝参加诉讼,拒绝放弃其实质性权利的,应当增加共同原告;继承人、受遗赠人明确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27.继承人中有一个缺乏社会劳动管理能力又没有生活资料来源不同的人,即使文化遗产资源不足进行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28.遗产保护已被市场分割而未清偿企业债务时,如有法定要求继承发展又有遗嘱进行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公司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以及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中国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具有偿还;如果我们只有通过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能够偿还。

杨浦律师:关于遗嘱继承你不得不知道的法规法规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杨浦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杨浦律师:关于遗嘱继承你不得不知道的法规法规 http://www.lvshi112.com/yplvshi/2530.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海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