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找刑事案件律师来讲讲疫情期间滥用职权如何处理

日期:2023-03-02 阅读: 关键词:上海找刑事案件律师,滥用职权

  不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的行为如何处理?在疫情防控时期,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在工作时存在渎职行为如何处理?徐汇律师告诉您相关的情况是怎样的。

上海找刑事案件律师来讲讲疫情期间滥用职权如何处理

  疫情防控时期,不服从批示、拒不合营防疫事情,对民警实行撕咬、踢打、抱摔、扔掷等人身袭击行动的,以及应用枪支、管束刀具,或许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法危及民警人身平安的,吻合《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划定的,以袭警罪科罪惩罚。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行暴力打击,但以实行暴力相威胁,吻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若仅对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设备进行破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有意破坏财物罪】有意破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余紧张情节的,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无关妨碍公务罪的条文参见前文。

  第二百七十七条【袭警罪】暴力打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民警员的,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管束;应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对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法行动的指示看法》(公通字〔2019〕32号)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行以下行动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划定的“暴力打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1、实行撕咬、踢打、抱摔、扔掷等,对民警人身举行攻击的;

  2、实行打砸、破坏、掠夺民警正在应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上海找刑事案件律师来讲讲疫情期间滥用职权如何处理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行暴力打击,但以实行暴力相威胁,吻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划定的,以妨碍公务罪科罪惩罚。醉酒的人实行袭警犯法行动,应该负刑事责任。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袭警情节细微或许唾骂民警,尚不组成犯法,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度构造事情职员作为国都公职职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负有构造、谐和、批示、医疗就诊、信息通报、交通运输、物质保证等职责的,应根据事情请求当真履职,假如存在推诿、擅离职守甚至拒不履行或者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或者情节严重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权柄罪】【玩忽职守罪】国度构造事情职员滥用权柄或许玩忽职守,以致大众财富、国家和国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对于依法惩治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沾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法的看法》依法重办疫情防控渎职失职、贪污调用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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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汇律师提醒大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负有构造、谐和、批示、灾难考察、操纵、医疗就诊、信息通报、交通运输、物质保证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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