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热评男子抱摔幼童新闻

日期:2020-08-21 阅读: 关键词:上海律师事务所

  8月20日,一段男子抱摔幼童的视频在网上迅速引起热议。后据新闻报道,幼童经过救治,依然没有挽回生命去世。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热评男子抱摔幼童新闻

  【新闻内容】一名男子两次用力把两三岁的幼童举起后重重摔向沙发,孩子从沙发滚至地上,大声啼哭。视频环境显示,事发地点疑为居民家里,旁边有人拍下男子摔人过程

  【律师分析】对此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监护人、看护人,其行为构成虐待,属于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伤害行为,且造成幼童身体多处受损、衰竭的生命危险,同时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热评男子抱摔幼童新闻

  《刑法》第260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幼童伤情程度,对该男子予以量刑。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热评男子抱摔幼童新闻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遇到这种事情,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同时应及时制止,尽最大努力保证孩子安全。考虑到体格差异,拍摄者的意图或许是取证,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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