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松江区律师一起学习:刑事诉讼中提出上诉主体发展的法律知识

日期:2022-09-28 阅读: 关键词:松江区律师,刑事诉讼

  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情况下,其实都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样可以启动二审程序,那么之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就不会生效。那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刑事案件中提起上诉的主体发展是什么?和松江区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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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得受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 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提出上诉。 不得剥夺被告人以任何理由提出上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1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作出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判决、裁定不服。 被告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口头或者直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就判决、裁定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上诉期限届满前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上述规定,可提出上诉的主体包括:

  1.被告人、私人检察官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私人检察官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享有平等的上诉权。一审判决、裁定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

  2.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上诉。辩护人和近亲属上诉,必须经被告人同意,并应以被告人的名义提出。也就是说,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没有完全的上诉权。至于近亲属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是指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

  3.附带民事法律诉讼的当事人之间及其相关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一审法院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行政诉讼主体部分学生提出通过上诉。如果没有被告人既是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技术部分的被告人,也是一种附带民事行为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企业法定代理人既可以对中国刑事部分可以上诉,也可以对附带民事活动部分上诉;而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问题提出上诉,不能对刑事部分教师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不仅仅是附带民事部分的被告人,那么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发展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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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权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其上诉的权利、上诉的方式、期限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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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松江区律师为大家带来的刑事诉讼上诉主体的相关知识,通过松江区律师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刑事诉讼上诉的相关内容已经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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