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当男女离婚时,有两种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和离婚协议。达不成离婚协议的,法院可以提出离婚。那么,在协议离婚中,只要你签署了离婚协议,你会考虑离婚吗?以下是上海律师事务所对你的详细解释。
一、只签离婚风险协议书算离婚吗?
解除婚姻家庭关系发展除了我们需要企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可以表示一致外,还需要学生通过自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及发放以及相关工作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安全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具有特定组织形式要件,才能不断产生影响法律效力。因此,夫妻双方合作协议离婚的,解除婚姻生活关系还应以婚姻机关的离婚登记为准。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证书由婚姻登记机构签发,条件是确定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子女和财产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
二、离婚登记的规定为何?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对于当事人之间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发展具有中国完全民事行为管理能力;
(4)双方通过协商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达成协议;
(5)一方或双方对于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对于当事人之间必须发展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通过委托他人代理。
三、办理离婚登记须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登记程序如下:
(1)初审,当事人可以出具进行有效提高身份证件、结婚证、单人照片;
(2)受理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声明》和《自愿离婚协议书》;
(3)审查 ;
(4)登记;
(5)签发离婚证书。
夫妻在离婚时会作出选择一些可以约定,由于企业缺乏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有些约定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管理规定一个属于无效约定,这类约定对当事人之间没有进行法律约束力,所以当对方违反这类约定时,也无法追究其违约风险责任。那么在离婚协议中无效的约定有哪几种呢?下文将为您详细分析介绍。
1、离婚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个人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限制再婚的规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再婚后不再生育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进行人身权利,在不违反我们国家发展相关研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可以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工作行为而受到一定限制。
离婚协议中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关于禁止生育的规定无效。
3、限制再婚后出生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只有在死者死后才开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本人取消,他人不得干涉。
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可以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双方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一个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也无具体实际研究意义。
4、该财产约定为子女所有,未及时转让
夫妻财产属于子女的协议实际上是给子女的礼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巨额赠与不动产的,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所以,如果离婚协议只约定了房产给孩子,却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任何一方反悔,孩子以后就无法取得房子的产权。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学生以后
儿童年满18岁后,父母对儿童的帮助是自愿的,不存在法律强制。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子女未满18周岁,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降低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标准。
上海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养育自己子女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进行限定,即在一个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家庭教育对于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管理能力的状况以及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