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离婚手续应当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那么我们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具体程序是什么?上海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一、离婚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只有在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并依法取得结婚证的夫妇需要离婚的,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二、办理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议离婚):
(1)双方携带全部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申请人的材料,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答复符合离婚条件的申请,并预约领证日期。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法律公证、见证)出示户口簿、身份证、证件领取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必须持有失业证)。
(3)双方的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由:有单位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工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域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陈述离婚意愿和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和夫妻生活困难的经济的书面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两份)。结婚证遗失的,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须知》。
上海婚姻律师在线咨询温馨提示。
协议离婚的程序和材料如上。想要协议离婚的朋友可以参考以上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必须在离婚前达成协议,以免以后发生财产纠纷。如果财产多,杂,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理顺,以免忘记有些没有分割,协商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