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工作人员要入户评估了,该拒绝吗?上海律师事务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日期:2022-11-23 阅读: 关键词:上海律师事务所,房屋评估

  房屋评估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个必经的程序,评估报告的内容、结论关系着被征收人最终能得到怎样的补偿安置。那么,如果评估工作人员要入户评估了,被征收人是该闭门不见予以拒绝,还是允许他们入户呢?下面由上海律师事务所解答。

评估工作人员要入户评估了,该拒绝吗?上海律师事务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此问题,不同的被征收人有不同的想法,各地征收拆迁现实状况也有所不同,有的被征收人就反映当地存在着一旦允许入户评估就遭遇不断逼迁的情况,因此是否允许入户,请各位被征收人结合自身所面临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允许入户评估,要做好应对工作!

  因为评估报告本身可以证明房屋层数、面积,装修、附属物状况等,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评估是否违法,在法律程序中可以作为重要证据使用。因此,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一般情况下,可以允许评估工作人员入户评估,但要做好以下几点:

评估工作人员要入户评估了,该拒绝吗?上海律师事务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核查评估工作人员身份资格。查看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如果没有则查看身份证或问清楚姓名以及来自哪家评估公司,该公司是否是征收部门委托的,以上过程可以用手机录音、录像记录下来。

  2、记录入户查勘过程。对评估工作人员入户查勘、调查过程进行录像记录,其间对测量、登记等工作有疑问的随时提出,有异议的要求其重新测量、登记。

  3、仔细核对实地查勘记录。如果发现查勘记录对房屋面积、室内装饰装修、附属物等有缺漏或者错误,在上面进行补充、标注,写明自己的异议,对工作人员资格或评估机构选定程序等等问题有异议的也都可以写上。如果评估工作人员不让被征收人核对查勘记录,则被征收人可对此进行录像作为证据。

  4、记录不入户查勘的行为。假设评估工作人员不愿意入户进行查勘记录,则也要录像作为证据,因为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即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二、收到评估报告,要做好两件事!

  入户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当出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还要做好两件事,非常重要:

  第一,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即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写清楚: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要申请复核评估,以及具体的异议内容和理由等。

  第二,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收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要申请鉴定,鉴定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样内容写清楚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要申请鉴定,以及申请鉴定的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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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阅读到这里相信已经对上述的相关规定已经有所了解,其实问题本身是很简单的,相信你对此已有基本的认识,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或者其他的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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