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上海涉外婚姻律师为您解答

日期:2023-02-18 阅读: 关键词:上海涉外婚姻律师,涉外婚姻程序

  对于我们不是在中国发展内地企业办理的结婚登记,内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无法通过审查其结婚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故无法为其办理离婚登记。但是,中国社会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不受该限制,这种不同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可以自己选择在中国作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人员办理离婚登记。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的事项。

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上海涉外婚姻律师为您解答

  虽然上述案件是一个个案,但也表明不同的人民法院对行为有不同的看法,导致不同的判决。离婚登记故意隐瞒当事人的外国身份解除婚姻关系,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使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容易引起各种纠纷和不良后果。

  (一)办理一个离婚进行登记的机构

  中国公民自愿在内地与外国人离婚的,内地人自愿在内地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者侨胞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办理一个离婚进行登记须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这些材料

  1、内地居民应当出示下列文件和证明文件:

  (1)本人的户口登记册及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出具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上海涉外婚姻律师为您解答

  (3)香港社会居民、澳门城市居民、台湾地区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通过其他企业有效提高国际商务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离婚的意思进行表示方法以及对自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信息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办理离婚进行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不予受理[6]:

  1、未达成一个离婚财产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管理不是在中国发展内地办理的。

  写下你想要实现的目标,包括: 离婚请求、子女抚养费、赡养费、探视权、财产分割、在困难时期另一方请求经济援助的方式或金额、另一方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在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请求的损害赔偿金额等。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的事项。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进行抚养,被告可以一次性通过支付社会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公司每月需要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已经年满18周岁止);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分(/判决属于原告);被告向原告支付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被告应当一次性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四)须受离婚可以冷静期的约束

  婚姻进行登记管理机关没有收到离婚登记企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国家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工作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8]。

  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 不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上海涉外婚姻律师为您解答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建议,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男女双方都应该在婚姻登记时主动申报真实身份,以确保婚姻登记的稳定性。不要为了暂时的方便,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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