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承纠纷律师说血浓于水,父母垂暮之年立遗嘱,受益人通常是自己的孩子,这本是无可厚非。可重组家庭,遗产分配不当真的很伤感情。湖南株洲继父立遗嘱,把所有的房子都留给自己的女儿。
继女唐女士不干了,母亲和继父风雨同舟,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也是嘘寒问暖,履行抚养义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更何况!新房子是母亲和继父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能完全抛开继女吗?
总结事情经过
唐女士小时候失去了父亲。她上大学时,母亲遇到了继父,组成了一个新家庭。到目前为止,母亲和继父一起生活了十多年。
我的继父也有一个自己的女儿,比我大两岁多。事实上,我仍然非常尊重我的继父。当我上大学时,我帮助我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照顾我。唐女士说,考虑到她的父母年纪大了,她一直在株洲工作,而她的妹妹李女士一直在长沙发展。
原本和平无事的家庭,因为李先生拿出遗嘱,告诉妻子和两个女儿,百年后,他现在住的房子和大部分钱都留给了大女儿李女士。
这种行为让吴女士和唐女士的母女感到太不公平和愤怒。
因为新房子是母亲和继父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继父有大头,所以继父的名字只写在产权证书上。
搬新家前,为了给李女士在长沙买房凑钱,李先生的老房子已经卖了。
唐女士说,近年来,她经常帮助继父服药,回家照顾父母。她姐姐只是在假期回来。说到赡养,恐怕远不如她自己。
母亲和房子无关吗?继女没有继承权吗?
对于唐女士的经历,有网友为继女唐女士和母亲打抱不平:有的替继父和女儿抱怨:继父有权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女儿吗?
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民法》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有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
上海继承纠纷律师:在本案中,当事人继父处分的财产是唐女士的母亲和继父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共同所有人应当同意处分共同所有权。
因此,唐女士的继父无权单独处置该财产,必须由唐女士的母亲和继父共同处理。继父只能给自己的女儿立遗嘱,但这并不妨碍房子的另一半进入法定继承程序。
如果唐女士的母亲立了遗嘱,想把她的部分给唐女士,唐女士可以分成母亲的一半。但是。。如果母亲没有立遗嘱,根据法定继承规则,唐女士的继父和女儿也可以分为唐女士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