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18年12月29日修正,很重要的法律!虹口区知名律师结合这部重要的《社会保险法》,给大家进行梳理~
《社保法》主要规定了五个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单位为其缴纳情况。下面我们来说说这些基础保险。
01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费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养老金如何确定?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
什么时候可以这笔领取养老金?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3、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02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03工伤保险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不认定为工伤情形: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自杀;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护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只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用人单位支付费用: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停发伤残津贴。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
04失业保险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05生育保险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
生育医疗费: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06其他划重点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未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可能会发生:1、限期缴纳或者补足;2、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3、逾期的,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查询存款账户,从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5、如果账户余额不够缴纳,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6、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
社保机构行为侵犯用人单位或个人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