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先签协议就能先选房?真的吗?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还有这种事?

日期:2022-11-08 阅读: 关键词: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拆迁

  近日,福建的一则新闻被大家广泛传播,拆迁时,谁先签谁就可以先选房子?具体情况究竟是怎样,上海房产纠纷律师带大家一起详细了解一下。

拆迁时,先签协议就能先选房?真的吗?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还有这种事?

  陈老先生的房屋位于福建省某村,因当地某项目建设,陈老先生的房屋需要动迁,经过与家人商量,陈老先生决定用部分产权置换同样位于该村某小区120平的安置房,并于2019年1月份与征收方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之后顺利拿到了《回迁选房顺序号》,现在安置房快要建好了,但是令陈老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突然收到了负责拆迁工作的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拿出的《XXXX房源分割确认表》,表示陈老先生不能够再抽号选房了,已经给陈老先生直接指定了一套房子。

  陈老先生:我第一个签,现在却不让我选房

  75岁的陈老先生说,之前征收方说“谁先签合同,谁先拿选房号先选房”,并且之前征收方在拆迁动员时,有《XXXX项目准现房房源汇总表》包括户型和套数都可供选择,当时120平的房源共有十套,比其他户型房源都多,自己签协议后,在120平米房源的选房顺序排在了第一位,选择空间很大。陈老先生心想选个心仪的房源肯定没有问题了,一家欣喜的规划之后的新生活。

  现在,陈老先生等了两年之久,终于盼到该安置房建成可以选房了,然而,却被告知《回迁选房顺序号》用不上了,相当于一张废纸,被安置的新房不但没的选而且还被指定安置到了这套他们不满意朝向低楼层的单元房。这让陈老先生一家人无法接受,想不通为啥自己家最先签的拆迁协议,不但没有机会选房而且还被指定到了朝西低楼层的单元房。而后面拆迁的项目被征收人却可以拿到更好楼层的房源,陈老先生就去找房屋拆迁公司询问当初说好的按《回迁选房顺序号》来选房,为何突然变成房源分割了呢?

  房屋征收公司:该项目120平米安置房只有一套可供选择

  房屋征收公司负责人说,虽然房源汇总表上120平的户型标注有十套的房源,但因为陈老先生所属的该征收项目120平户型的只签了陈老先生一套,而安置的十套120平米户型的房源不只针对陈老先生所属的这一个项目,还有其他拆迁项目,所以只能按照房源等量来切割。如有异议,可以咨询区房管局。那就又有一个疑问了,为啥安置给陈老先生的偏偏是这一套而不是其他,依据是什么呢?

  陈老先生:选房为何不通知我?

拆迁时,先签协议就能先选房?真的吗?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还有这种事?

  房管部门:按项目选房源,程序合规

  陈老先生来到房管局咨询相关情况,被该部门工作人员告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抽取房源号被征收人可以不参与,村里或者镇里的代表抽都可以,并说代表抽的是具体房源号,并非代表选房,分割之前都会与镇里或者村里的代表,比如村长、书记说明,每一个项目分割之前都会有协调会,会把所有原则说清楚,然后再组织分割。

  针对村委会的干部能不能代替被征收人去抽签,在陈老先生这一个案中,相关单位在选房源的程序上应该更人性化些。房源已经被确定为只有一个的情况下,应该让陈老先生更早的介入到选房源这个程序上来,如果当初在做唯一选项的时候是由陈老先生本人来做出的,最终的决定会更为合理,也更能避免现在双方所发生的纠纷。

  在实际征收拆迁过程中,部分征收方为了推进拆迁进度,很多人会遇到陈老先生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我们要看征收方作出的文件是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另一方面;作为被征收的我们,一定要在签订协议时做到心中有数,尤其是补偿方式是选择安置房需要选房的,一定要在协议里写明安置房的关键信息,比如房屋朝向、户型、面积等情形。

拆迁时,先签协议就能先选房?真的吗?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还有这种事?

  征地拆迁法律纠纷不同于民事、刑事诉讼,因为它会涉及一家老小以后的生计问题,如果您正在被拆迁问题搞得焦躁不已或有拆迁问题要咨询,欢迎您咨询上海房产纠纷律师


拆迁时,先签协议就能先选房?真的吗?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还有这种事? http://www.lvshi112.com/fcjfls/2556.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海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