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坏选举罪?看完崇明区律师的解答你就明白了

日期:2022-09-24 阅读: 关键词:崇明区律师,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罪是指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破坏正常的选举,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那么破坏选举罪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崇明区律师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什么是破坏选举罪?看完崇明区律师的解答你就明白了

  组成破坏选举罪必须要有破坏选举的行动,首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工具前提,即破坏的选举举止必须是选举各级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组织向导职员的选举举止;二是手法前提,即破坏选举必须因此暴力、要挟、诈骗、行贿、捏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法举行的;三是前因前提,即组成破坏选举罪的行动必须足以造成破坏选举或许妨碍选民和代表自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前因;四是情节前提,即组成破坏选举罪的行动必须情节紧张。四个方面的前提必须同时具有,缺一不可。需求注重的是,国家组织事情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犯罪,除上述四个方面的条件外,还要求与行为人的职权有关。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破坏选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无效,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除此以外,《中华国民共和国天下国民代表大会和处所各级国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2条中规定,为保证选民和代表自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以下行动之一,破坏选举,违背治安治理规定的,依法赋予治安治理惩罚;组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义务:(1)以款项或许其余财物行贿选民或许代表,妨碍选民和代表自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以暴力、要挟、诈骗或许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述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前述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什么是破坏选举罪?看完崇明区律师的解答你就明白了

  依据上述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凡行为人以暴力、要挟、诈骗、行贿等手法,妨碍选民、各级国民代表大会代表自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选举场合和办法,捏造选举文件、选票,虚报选举票数,聚众打击选举场合侵扰选举秩序的,都应当备案予以追诉。而且,应该依据究竟、情节、前因、伤害及行为人的客观恶性水平,综合判别。对情节恶劣、严重的,以破坏选举罪论处。情节较轻的,可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针对有些地方在选举中违反程序的行为,也应当区别对待,如有些地方为图省事不差额选举或者不按时公布选民和候选人名单的,都不能以本罪追诉。

什么是破坏选举罪?看完崇明区律师的解答你就明白了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可以把您的情况向崇明区律师说明,听听专业律师的建议。


什么是破坏选举罪?看完崇明区律师的解答你就明白了 http://www.lvshi112.com/cmlvshi/2351.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海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