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开庭前有什么作用律师法律咨询

日期:2020-09-30 阅读: 关键词:上海律师,上海律师咨询,上海法律咨询

  一般我们请律师一定都是想要知道律师对这个案件的作用是什么,开庭之前律师都会做哪些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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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告方

  上海律师解释,原告方作为诉讼案件的发起者,在整个诉讼流程中理应占据先发优势;但事情往往刚好相反。原告方在搜集、固定证据来证明己方主张的同时,还要考虑到被告方在诉讼中会如何举证和应对。

  1、固定证据

  作为原告方的代理人,在原告方委托我们时,案件尚未进入诉讼阶段。此时,我们可以在诉讼之前,基于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筛选出对我们有用的证据。同时,还应指导委托人补强案件的关键证据,让所有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此来证明我方的诉讼请求。

  2、拟写起诉状

  起诉状是原告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重在阐明案件事实及诉讼请求。因诉讼以“不诉不理”为原则;因此,在拟写诉状时,要注意诉讼请求的全面、周延,不要忽略细小的请求,比如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等。

  3、预设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

  作为专职上海律师,基于当事人对案件的描述和所提供的证据情况,我们应该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假设,然后加以应对:

  (1)预设对方律师对我方证据材料的应对

  针对同一案件情况,我方在举证证明之后,对方如何质证是我方考虑的重点之一。这里就要用到代入,把自己设想成对方的上海律师,基于我方的举证材料来加以应对。

  同一案件,从原、被告两方面思考,有利于将案件引向深入,更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从侧面让我们审视自己的证据链条是否完备。

  (2)预设对方的举证及我方的应对

  矛和盾是案件的一体两面。我们不仅仅要考虑手中的矛;更要考虑手中的盾。基于案件情况,我们要预设在我方证据之外,对方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什么主张。

  知彼知己,才能从容不迫。预设对方的证据材料,还要思考如何破对方的证据。如果能用对方证据来证明我方的诉讼请求是上上策;即使不能,也要反驳对方,降低其证据的证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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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告方

  被告方作为诉讼的应对主体,与原告方相比,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但是作为代理律师,如何从被动变主动是我们的代理思路。有些案件确实无法由被动变主动,至少也要为委托人减少损失(止损)。

  1、拟写答辩状

  答辩状是被告方基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在事实和法律范围内的回答和辩驳。拟写答辩状最重要的是全面,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逐一答辩。

  其中容易忽略的是对于原告主张的违约金、利息的答辩;如果原告方主张了利息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而被告方没有进行答辩,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直接认同原告方主张的计算标准。

  2、拟订质证意见

  被告方上海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及时联系承办法官,递交授权委托书等程序性材料,并进行阅卷。

  阅卷,即查阅原告方提交给法院能支持其诉请的证据材料,一方面,能使我们更加客观地了解案件事实。

  这是因为,委托人作为案件当事人,都会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必然会夸大有利因素,而放缩不利因素。另一方面,更为积极地应对庭审。阅卷后,根据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要详细拟订对原告方所提证据的质证意见。

  3、组织证据材料应诉

  被告方作为诉讼程序的应对方,看似处于不利地位。但是认真分析一下,被告方在知悉了原告方提交的证据之后(原告证据突袭除外),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材料,更能有效地反驳对方的证据或证明自己的主张。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告方组织证据时,要反复思考,所准备举证的证据材料,能否达到充分的证明要求;能否与对原告提交证据的质证意见相顺承;能否与本案其他证据材料在逻辑上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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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上海律师代理原告与被告时在开庭前需要做准备,这些准备工作都对案件有着重要的律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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