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好律师谈抢险救灾不幸身亡应有嘉奖

日期:2022-04-08 阅读: 关键词:上海,的,好,律师,谈,抢险救灾,不幸,身亡,应有,

  勇于抢险救灾,但最终不幸受伤身亡,受益人是否要对此负责?上海的好律师看近日,新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义勇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决受益人给予适当赔偿。

 

  挺身抢险却成生离别。

  2020年6月30日,受暴雨影响,新昌县新民江水上涨,城南乡某村某电线杆底部断裂,固定电线杆斜拉线底部被冲走,电线杆摇摇欲坠,随时可能倒塌,危及路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电线杆上的电线随时可能掉落,造成触电危机。因此,十几名当地村民自发组织了救援行动。

  我是电工,我知道一些,我来。村民石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几个村民举起自动扶梯,石毅然沿着自动扶梯爬上电线杆,切断固定拉线。我从没想过,当固定拉线被切断时,巨大的反弹导致石从十米以上的高度坠落,导致颅脑损伤,一年后死亡。
 

  勇敢被大力表彰。

  2021年,新昌县人民政府、绍兴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先后表彰某拯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主动勇敢行为的行为。根据《浙江省勇敢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勇敢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分别对石某进行了三等功、二等功和一等功。
 

上海的好律师谈抢险救灾不幸身亡应有嘉奖
 

  一纸诉状终获得合理赔偿。

  2021年10月18日,石的妻子和儿子向法院起诉三家公司,要求赔偿石因勇敢行为造成的死亡赔偿金。经法院审理,石主动参与风险调查活动,以维护国家、集体和公众的利益,其行为属于勇敢行为。当时,三家公司的电缆直接设置在电线杆上或穿插电线杆上,因此三家公司均为受益人,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2022年2月28日,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勇敢的合法权益,新昌法院判决三家公司共同赔偿石的妻子和儿子20万元,结合石的损失、受益人的利益及其经济承受能力。

  案件已生效,三家公司已陆续履行补偿义务。
 

  法官说:不能让勇敢的人流血流泪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帮助他人、帮助危机、勇敢的高尚道德准则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鼓励和支持勇敢行为,防止勇敢流血和眼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3条规定了勇敢的要求和责任规则。勇敢的人以自己慷慨的壮举将受益人转化为安全。上海的好律师从长远来看,这属于社会责任的范畴。在缺乏相应的社会救济机制的情况下,作为利益共同体的受益人,应当适当分担损害,并赔偿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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