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超时加班是违法!上海劳动官司律师

日期:2021-08-27 阅读: 关键词:上海劳动官司律师

  企业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超时加班,引发了大量员工吐槽,但是维护自身权益者却不多。法律工作者提示,员工维权要注意保存证据,并且要注意公司是否有加班审批制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年北京的初雪下在深夜,像我一样与雪花共舞的能有几人?”单身女孩小白把这条信息发到朋友圈时恰好是午夜12点。小白在国贸附近的一家金融外企工作,她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常年加班的“后遗症”就是以前喝口咖啡就睡不着,现在即使星巴克超大杯双重特浓咖啡,她都当水喝了。

  企业为节约成本导致员工加班

  超时加班不仅令员工身心俱疲,也对家庭产生了负面影响。某互联网公司程序员高先生对记者说起加班给自己生活带来的不便:“经常加班到11点以后才回家,周末也不能陪孩子。”同事称呼为老高,30岁头都秃了。

  事实上,超时加班已经延展到多个行业。有网友就曾在网上吐槽:“加班不是互联网企业的专利”。但是,对于员工的吐槽和不满,一些企业却选择性回避。

  对此,不少员工向记者反应,虽然公司没有超时加班制度,但是却形成了超时加班的企业文化,领导会在非工作时间布置工作任务要求完成,员工也不敢在8小时之后离开工作岗位,以避免失去工作。

  家住西二旗,在某科技公司研发中心工作的刘先生就向记者吐槽,“即使下班了,上司突然给你发来了消息你敢不回吗?突然派来的紧急任务,你敢不接吗?”刘先生发现,公司这样做是为了节约人力成本。“一直没有招新人,一个员工要干两倍甚至三倍的活儿。”刘先生是被迫加班,但他身边不乏有同事自愿加班,为了一个好的绩效,这让刘先生倍感压力。而且他发现,虽然同事们经常在网上和私下聊天时吐槽加班,但没有人向公司索要加班费。

  根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19年白领生活状况调研报告》,仅有18.05%的白领不需要加班,18.2%的白领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为5~10小时,12.05%的白领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为10~20小时。同时,在这些加班人群中,近七成的人表示加班没有补偿。

  “高工资”不等于可以任意加班

  为什么大家不去索要补偿?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杨女士告诉记者:“这样的企业,一般工资待遇都比较高,员工担心索要加班费会失去已有的待遇。”杨女士坦言,企业并非不知道员工对于加班的不满,但一般更倾向于采取调休、补休和项目提成的方式给予员工补偿,在一些企业看来,高工资就是变相的“加班费”,大家心照不宣。

  但是,再多的加班费,也买不回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和睦。有专家表示:很多过劳死的年轻人和中年人,都有连续工作或者经常加班的共同点。并且,以所谓高工资来让超时加班合理化,不是法律支持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周生辉告诉记者:“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周生辉表示,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注意留存考勤记录、排班表等能够证明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被迫超时加班是违法!上海劳动官司律师

  上海劳动官司律师要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

  在北京市某知名律所任职的张律师表示,员工应当注意公司是否有加班审批制度。如果单位有这项制度,劳动者在加班前一定要按照单位的规定获得加班批准,否则即使有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自愿加班,无法获得加班费。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方面,根据司法解释,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针对调休、补休等公司规定,周生辉进一步解释:“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熟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了解用人单位有关加班的管理制度,例如是否需经加班审批、如何调休补休等。在不违背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劳动者应切实遵守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周其洪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为了赶项目工期而进行的临时加班,可以通过调休、补休、奖金等方式给予员工一定补偿,但最好不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有些企业不注重对《劳动法》的学习,也会导致很多矛盾的发生。

  “比如,程序员的工资很高,企业可以对其工资结构细化,如果常加班,还可列出加班费,减少因加班所产生的矛盾。有些企业把加班作为常态,不仅工作效率不高、对企业发展也不利。”周其洪说。对此,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的马先生深有体会。“工作并没有那么忙,到下班时间,我刚站起身,看看前后左右工位的老员工都不走,公司就是这样的文化。结果上班时间效率低,下班后大家比着加班,最后第二天早上睡眼惺忪。”

  加班文化的存在,让企业员工流动性更大,一些企业面对临时性项目,反而出现阶段性用工荒。周其洪表示,企业要想留住人,首先要尊重和爱护员工,企业要多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尽量规范用工关系,劳动者也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迫超时加班是违法!上海劳动官司律师

  “996”工作制被认定为无效

  “996”工作制违法吗?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近日,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给出了答案

  员工拒绝“996”被解除合同后获赔

  案情显示,张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

  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并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996.ICU”项目截图。

  “996”工作制被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案例分析指出,为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我国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予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均应认定为无效。

  本案中,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中“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 时,每周工作6天”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张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能据此认定其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超时加班极易引发劳动争议

  典型案例指出,法律在支持用人单位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的同时,也明确其必须履行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应工作安排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既要承担违法后果,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益,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超时加班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本次两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一方面提示用人单位违法行为风险,促进依法规范用工;另一方面明确劳动者维权预期,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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