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为您讲解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日期:2022-07-21 阅读: 关键词:上海离婚纠纷律师,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即夫妻之间共同管理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可以共同提高财产划分为企业各自的个人信息财产。那么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你了解多少呢?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为您解答。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为您讲解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概念

  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即夫妻之间共同管理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可以共同提高财产划分为企业各自的个人信息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一个共同实现财产是在夫妻社会关系发展存续期间我们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相关规定了夫妻共同影响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责任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方法两种不同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家庭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对于所有。夫妻共有财产问题一般认为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需要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分割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建造的房屋,或婚前双方共同购买或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不能就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所有权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处理如下: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买的,应予允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管理机构按市场经济价格对房屋建设作出分析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企业应当及时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当事人不主张该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拍卖,所得价款应当分割。 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普通住宅可以物理分割使用,也可以分割使用。 如不能单独使用,可按一定价格分配给一方,另一方可获得补偿。 在决定合租哪间房子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和抚养子女一方的照料。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妇女。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为您讲解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后,双方修缮、装修或者拆除一方婚前拥有的原房屋,离婚时财产权未变更的,房屋仍属于一方所有,增值部分的份额属于另一方,房屋所有人应当给予对方折扣补偿; 扩建房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配偶在生活上有困难,例如离婚后没有居住地,另一方配偶应利用其个人财产,例如住房给予适当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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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关系双方应尽量妥善处理离婚问题,借助相关法律为自己的婚姻提供一份有效地保障,也为自己寻的一份安宁。上海离婚纠纷律师讲解的上述内容皆较细致,能有效地避免日后的利益发生冲突。如果您还有一些其他国家关于我国离婚法律规定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咨询上海离婚纠纷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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