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纠纷好的律师答有多份遗嘱时应以哪份为准

日期:2022-04-25 阅读: 关键词:上海,遗产,纠纷,好的,律师,答,有多,份,遗嘱,

  遗产如何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1130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上海遗产纠纷好的律师提示:

  第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照顾的目的是保障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较多,平均分配遗产也足以保障生活有特殊困难又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生活需要,则没有必要再予以照顾,各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仍应均等;如果各个继承人生活都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则各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也只好均等。

  第二,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必须是继承人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人都不得使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让继承人作出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之间协商分配遗产,既可以是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共同协商,也可以仅仅是第一顺序的全部继承人之间相互协商。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他们已经全部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的,则可以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共同协商遗产份额如何确定。
 

上海遗产纠纷好的律师答有多份遗嘱时应以哪份为准
 

  立有多份遗嘱,以哪一份为准?

  《民法典》第1142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上海遗产纠纷好的律师提示:

  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无论该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还是公证遗嘱。亦即在内容相抵触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在后遗嘱都可以视为对任何形式的在先遗嘱的变更或撤回,在效力层级上,不再考虑遗嘱是否经过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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