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团镇律师述危害公共卫生处理方式

日期:2021-11-12 阅读: 关键词:上海大团镇律师,传染病,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案(刑法第331条)

  【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条规定,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导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3、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4、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上海大团镇律师述危害公共卫生处理方式
 

  妨害动植物防疫案(刑法第337条)

  【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第九条将《立案追诉标准(一)》第五十九条修改为: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应予立案追诉。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

  3、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

  4、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逃避检疫,或者对特许进境的禁止进境物未有效控制与处置,导致其逃逸、扩散的;

  5、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出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动物疫病或者植物有害生物后,非法处置导致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流失的;

  6、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重大动植物疫情”,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定。上海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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