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行使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上海离婚著名律师告诉您

日期:2023-02-17 阅读: 关键词:上海离婚著名律师,探视权

  在我们平时进行的离婚案件中,离婚往往会涉及子女监护权,而子女监护权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访问权时有一些考虑,那么行使访问权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的事项。

探视权行使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上海离婚著名律师告诉您

  一、探视权行使中应注意的问题

  1、探望两周岁具有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企业直接进行抚养教育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实际情况,主要以该方的方便为原则,探望时间一般不宜过长,探望次数不宜过多。探望方式上以双方可以在场较好,如探望一方发展要求带子女选择外出、脱离对方,应事先经书面形式确定或取得一个对方提出书面同意。

  2、探望两周岁具有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自己子女的日常饮食起居、生活行为习惯、学习活动时间,结合企业双方的住所地,以选择一个子女家庭所在地或幼儿园、学校或公共游玩场所为进行探望地,探视时间管理应适当加长,探视次数应较两周岁以下的加多,探望这些方式上可适当允许带子女父母外出,但不宜发展时间不能过长,地点过远。

  3、对十岁以上儿童的探视,应当充分尊重儿童的意见,并考虑到儿童的生活、学习时间、双方的居住地点和适当地点的选择; 探视的时间和频率以及是否允许儿童外出应当根据儿童的意见,可以考虑在寒暑假期间延长探视的时间和频率。

  离婚理由: 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和不可能和解的事实和理由应详细说明,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来解释不可能和解、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要特别注意合法离婚案件(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重演、感情破裂分居两年)。字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应限制,但不应过于繁琐。

  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之间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数据证据进行证明自己目的就是一般我们不会出现因为企业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都是证据在相关管理部门工作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同时通过中国民政部门的婚姻生活状况分析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银行存款证,股票账户等这种证据类似于第一种证据:有据可查。但这种证据有其自身的特点:对应的权益易于变更和实现。因此,在收集和保存这类证据时,一定要注意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股市波动导致的账户市值不稳定增加了举证难度。

  二、探视权的行使有哪些注意事项?

  除了探访儿童时应注意的事项外,我们亦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法律规定的探视权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不是法律主体。因此,为满足其家庭需要,可能约定祖父母行使探视权时接送子女。

  2、行使进行探望权,应以不影响自己孩子的正常工作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可以组建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不应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三、中止进行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对儿童身心健康有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权,中止原因消失后恢复探视权。当父母探望孩子时,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人具有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判断力和充分判断力,甚至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仍然需要法定代理人的保护。允许或限制探望儿童的能力极有可能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因此,如果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这种情况,探视权将被中止。

  2、不直接进行抚养教育子女一方患有重病,不适合自己行使探望权的。

探视权行使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上海离婚著名律师告诉您

  如果不直接进行抚养教育子女一方患有其他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允许其探望子女,可能存在危及子女心理健康的,可以通过中止其探望权。

  3、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侵权问题行为方式或者其他犯罪活动行为,严重精神损害未成年子女经济利益的。例如,危害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安全健康权。

探视权行使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上海离婚著名律师告诉您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探视权在中止后可以恢复。如果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消失,应允许恢复探视权。由于探视权的中止是由人民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确认的,探视权的恢复也应当由人民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确认。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现状,确定不存在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不利情况后,可以依法恢复当事人的探视权。


探视权行使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上海离婚著名律师告诉您 http://www.lvshi112.com/lhjfls/3022.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海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