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关系到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大局。这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督,建立科学完善的药品安全管理体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制。上海医疗损害律师发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审判,严格执行四个最严格要求,依法审理涉及药品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依法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的犯罪,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涉及药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促进药品市场环境建设规范有序、安全可靠。2013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妨碍药品管理罪一审刑事案件2.7万余起,判决人数3.6万余人。同时,审结了大量涉及假药、劣药等行政民事案件,有效维护了药品管理秩序,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简要案情
2018年上半年,被告牛某在得知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九价疫苗)畅销后,寻找类似正品的包装、耗材及相关工艺,准备生产假冒产品。2018年7月至10月,牛某通过他人购买了4万多套针管、推杆、皮塞、针头等物品,并定制了4.1万多套假冒九价疫苗所需的包装盒、说明书、标签等物品。同时,牛某和被告张某在山东省单县生产假冒九价疫苗,然后通过商标粘贴、托盘塑料密封等工艺生产假冒九价疫苗2.3万种。牛某、张某通过多个医疗美容微信群等渠道销售上述9004种假冒九价疫苗,销售额达到120多万元。经苏州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检验,取样检验的假冒九价疫苗中所含的液体成分与生理盐水基本一致。
裁判结果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牛、张共同生产、销售假疫苗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牛、张生产,销售额超过120万元,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疫苗,应当酌情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牛是主犯,张是从犯,对张给予较轻的处罚。第二,被告人均认罪和处罚。因此,牛被判处生产、销售假药15年监禁,罚款150万元;被告张被判处13年监禁,罚款100万元。
典型意义
疫苗是为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而使用的预防性生物产品,属于国家实施的特殊管理药品。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居民自愿接种。目前市场上有三种疫苗,包括二价、四价和九价,其中九价疫苗是可预防人乳头瘤病毒种类最多的疫苗,最佳接种年龄为16至26岁。在这种情况下,第二名被告通过注射生理盐水生产和销售假冒九价乳头瘤病毒疫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假药。这种犯罪不仅使消费者支付高价,而且无法获得相应的免疫效果。因此,一些消费者错过了接种疫苗的最佳年龄和机会危害严重,应当依法严惩。上海医疗损害律师提醒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他们应该去正规的医疗机构接种疫苗,以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关于处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不断适应新时期药品安全法治保障的新需要,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推动建立健全药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参与药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形成药品安全法治保障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加强药品安全过程监督。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深入调查处罚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司法实践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处罚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审理行政、民事案件、监督支持药品部门依法加强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