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包办婚姻是否算强迫婚姻范畴

日期:2022-05-14 阅读: 关键词:父母,对,包办婚姻,是否,算,强迫,婚姻,范畴,一,

  一、 强迫婚姻的情况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胁迫是行为人以对对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造成损害为威胁,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结婚的行为。因此,逼婚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心理健康、名誉、财产安全等方面发展造成严重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社会真实需求意愿进行结婚的情况。

  (2)演员强迫另一方对对方的近亲的生命、健康、名誉和财产造成损害,以便违背他的真实意愿结婚。

  同时,上海的离婚诉讼律师应当指出,强迫婚姻必须违背对方的真实意愿,即在非自愿婚姻的情况下,被迫结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的积极因素包括:婚姻必须在男女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涉。 因此,在胁迫下的婚姻可以被废除。


  二、父母对包办婚姻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我国法定结婚年龄高于法定年龄(18岁),当事人有权行使婚姻自由权利。 一切形式的包办婚姻,包括童婚、寡妇婚姻、转移和交换,都是非法的,没有法律效力。 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的区别是基于婚姻是否符合当事人的意愿。 如果他们是代表父母订婚,但双方通过了解和接触,自愿结婚,是一种自主婚姻。 安排他人结婚或者干涉婚姻自由的,应当给予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必要时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法律处分。

  上海的离婚诉讼律师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不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主要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导致受害人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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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如果婚姻是在胁迫下缔结的,被胁迫的一方如何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要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请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受胁迫一方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可以证明强迫婚姻的证据。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强迫婚姻真实,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婚姻,并宣告结婚证无效。

  被胁迫婚姻为可撤销婚姻,被胁迫人可以向民政局或者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被胁迫人采取暴力手段的,可以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对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被胁迫一方提出的取消婚姻的申请应当在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包办婚姻的法律救济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国家干涉中国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法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受害者一个可以发展要求自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通过法院撤销婚姻。如果被胁迫方提出撤销婚姻,则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存在非法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一方提议撤销婚姻,则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执行环境民事政策提供法律责任若干重大问题的意见》,如果不能超过上述截止日期,双方之间长期工作没有社会共同提高生活,或者因为他们研究已经结合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但他们目前还没有开始建立完善夫妻感情,他们应该被允许离婚。对于市场买卖、包办婚姻的第三方,应论情节恶劣影响程度情况而定。如果对婚姻自由的暴力干涉严重,构成网络犯罪,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部门规定予以刑事处罚。

  上海的离婚诉讼律师总之,买卖、包办婚姻是违法的。父母应尊重自己孩子的选择,不得进行过多干涉。现在我们有些学生父母为孩子包办婚姻。这种教学行为研究首先违反了婚姻法的精神,街道办公室将批评中国教育。情节发展严重的,给予企业行政部门处罚。以暴力犯罪手段干涉婚姻自由活动更为严重,违反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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